当前位置: 首页

关于举办人社大数据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事业单位、企业集团(总公司):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年度培训班计划安排(人社厅发[2017]13号),为帮助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更好地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并运用大数据技术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拟于2017年8月下旬在辽宁省大连市举办人社大数据应用(就业和社会保险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内涵,国内外大数据发展概况;
(二)人社数据资源现状、发展趋势,大数据给就业和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三) “互联网”+就业,“互联网”+社会保险;
(四) 就业大数据应用分析解读,社会保险大数据应用分析解读;
(五) 大数据下的就业和社会保险数据管理;
(六) 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进就业和全民参保登记;
(七)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建设及应用;
(八) 人社大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搭建社保大数据可视化平台。
   二、培训对象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从事就业、社会保险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及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险经办人员。
   三、授课师资
培训班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授课。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拟定于2017年8月下旬在辽宁省大连市举办,为期5天。具体日期及报到办法待培训班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需交纳培训费1120元,食宿费约1580元。食宿统一安排,全部费用开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培训费发票。
   六、其他事宜
(一)证书: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为参训学员统一颁发“培训证书”。
(二)培训要求:为提高培训质量,培训班将按照《人社部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要求参加培训的同志在培训期间遵守培训班有关规定和纪律。
(三)报名: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请负责通知本部门或本行业参加培训的人员,协助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并请务必于8月18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学员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报名。
(四)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联 系 人:徐飞
联系电话:(010)64864025
传    真:(010)64887898(自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联 系 人:王媛红
联系电话:(010)84201387
电子邮件:renshepeixun3@163.com

附:人社大数据应用培训班报名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