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集团(总公司):
为帮助相关工作人员准确理解把握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最新政策,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能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年度培训班计划安排(人社厅发[2017]1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拟于2017年7月中旬在江苏省苏州市举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新常态下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主要政策解读;
(三)社会保险欺诈查处管理,欺诈入刑及查处移送机制;
(四)社会保险行政执法,执法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主体、程序、内容及处理等;
(五)供给侧改革对社保基金投资和监管的影响、经验教训以及采取的对策和改革措施;
(六)国外社保基金管理模式、投资运营办法及投资监管原则对中国社保基金管理的启示;
(七)社保基金经办管理及风险防控;
(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展及养老金调整。
二、培训对象
从事社保基金管理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授课师资
培训班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授课。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拟定于2017年7月中旬在江苏省苏州市举办,为期5天。具体日期及报到办法待培训班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需交纳培训费1120元,食宿费约1580元。食宿统一安排,全部费用开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培训费发票。
六、其他事宜
(一)证书: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为参训学员统一颁发“培训证书”。
(二)培训要求:为提高培训质量,培训班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要求参加培训的同志在培训期间遵守培训班有关规定和纪律。
(三)报名: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请负责通知本部门或本行业参加培训的人员,协助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并请务必于7月4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学员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renshepeixun5@163.com报名。
(四)联系及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10—64864025
传 真:010—64887898(自动)
联 系 人: 马婷婷
电子信箱:renshepeixun5@163.com
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2017年6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