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对人社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近年来,人社行政部门的行政诉讼案件也不断增加。为满足各级人社部门的培训需求,提高人社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争议处理能力,规范行政争议案件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拟于2016年6月上旬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与行政诉讼法律实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人社领域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二)劳动监察、工伤保险、养老保险、政府信息、人事考试等方面行政复议案件特点及审查要点;
(三)解读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出现的法律适用与理解问题;
(四)人民法院审理人社领域行政案件把握的标准及重点审查事项;
(五)人社领域现行法律法规若干争议问题解读;
(六)典型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其他业务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三、授课师资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领导及相关领域专家授课。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拟于2016年6月上旬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报到1天,培训4天,具体时间及报到办法待培训班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需缴纳培训费1120元,食宿费1500元左右,食宿统一安排。学员可采用刷卡(银联公务卡、银联银行卡、银联信用卡)或现金方式交费,全部费用统一开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培训费发票。
六、其他事宜
(一)报名: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请负责通知本部门或本行业参加培训的人员,协助做好报名组织工作,请务必于5月23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教育培训中心系统干部培训处,学员可通过电子邮箱报名。
(二)培训要求:为确保培训质量,请参加培训的同志在培训期间遵守培训班纪律,我们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进行组织管理。
(三)按有关规定要求,参训学员不要携带家属。
(四)接收报到通知办法:报到通知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员报名邮箱内,请各位学员务必在报名表中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地址,并于5月26日前后登陆邮箱查收报到通知。
七、联系及报名方式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系统干部培训处
联 系 人:杨 雪 吴 妹
联系电话:(010)64863595 64850609
电子邮箱:gbpxcbm@163.com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法律事务处
联 系 人:王学琳
联系电话:(010)84233724
附: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与行政诉讼法律实务培训班报名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