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已于2016年5月顺利完成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制改革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相关税改精神,让财务人员掌握“营改增”改革的相关政策,做好“营改增”制度的衔接,保证平稳过渡,我单位财务处积极组织参加“营改增”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对业务处室涉及使用税务发票人员做好宣传工作。 在培训班发票使用上,专用发票统一由财务处负责开具,加强了发票管理。按统一要求,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营改增”相关政策,并于2016年5月顺利完成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工作,降低了单位的税费负担。链接(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603/t20160324_1922515.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